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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助理工作守则
2016-04-15 20:05  

1. 工作积极主动,具备较高的敬业精神,热爱本职工作,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,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,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。

2. 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,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,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,批准后方可请假。

3.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,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。未经负责人同意,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。

4. 咨询人员借阅咨询室里的图书资料,应办理借阅手续,并做好记录工作,非咨询人员不借阅。

5. 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,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。

6. 咨询室里如遇突发事件,值班人员应冷静对待,及时应对处理,如情况特殊,应立即通报有关部门处理,并在事后做好记录备案。

7. 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,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,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。

8. 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,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。

9. 值班人员交接班时,须清点物品和交待有关情况,每天最后离开的值班人员,在离开前应确认中心各房间门窗是否锁好,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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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六年三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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